已获上市的有源医疗器械某个型号外形变动较大,同时临床功能也发生了变化,是否还在变更的范畴?
答:注册申请人应依据《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》判断变更后产品与原获批产品是否可列入同一注册单元,若属于同一注册单元,则可以按照变更注册申报;若不属于同一注册单元,则需按照新产品申报注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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